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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绿甲胄的骑士正是凯特,那件甲就是让他得意了很久的黑精灵骑士半身甲,是在黑精灵的血中浸泡后,又加持了护盾魔法后制成的,各种防御力都很优秀,特别是对黑暗系的法术有特效。凯特到了法尔堡后,骑士团长温宁顿勋爵对他很照顾,让他率领游击骑兵小队。一队法尔堡游击骑兵有五十至六十个骑兵,而本来以凯特小队长的身分,至多只能带领二十个骑兵。游击骑兵介于重装骑兵和轻骑兵之间,一般穿半身胸甲,武器选择多为刺砍两宜的斧枪,所以也常被称为斧枪骑兵。游击骑兵一般在法尔堡周围三百里左右巡游,每次出动要在野外读力生存一周左右,巡逻时遇到小队的盗贼和魔兽就聚而歼之,遇到大队敌人则回堡报讯。不过法尔堡已经几十年未遇战事,游击骑兵更多成为对骑兵的一种训练。
自到法尔堡二个月以来,这是凯特第三次率领游骑兵小队出动了。阳光明媚,河面上飘着几只渔舟,时时有渔歌传来。河边是绿油油的田野,远处的魔域森林也显得宁静详和。凯特心旷神怡,这简直就是旅游嘛,惟一美中不足的是盗贼团的影子也没见到一个,到处一片太平盛世的景象。凯特算算出来也有五天了,挥挥手,喊了一声:“兄弟们,收队了!”一队斧枪骑士纷纷掉头,向法尔堡晃晃当当的走去。
法尔保骑士团共有7000人,其中2000骑兵,4000步兵,还有1000的杂役兵。毕竟是二线军团,平和的曰子过得多了,温宁顿勋爵的这个骑士团战斗力也就平平。
罗格等人早已经适应了法尔堡的生活,就是说,摸清了当地的欢场和酒馆。当中也少不得跟冒险者、佣兵之类的打几架。除了崔斯特领主之外,凭着温宁顿的靠山,他们也不怕得罪什么人。在生意上,几件上佳魔法装备一卖,特别是那件蓝水晶战甲被某个公爵的小儿子以一万金币买走之后,“战神之锤”的名气迅速打响。罗格看到矮人们实在太过清闲,就连逼带诱的让他们打造一些没有经过魔法加持的装备出售。矮人的手艺自然都是精品,每批货物出来,都是一抢而空。
此时“战神之锤”的三楼上,罗格正和一小队冒险者争得面红耳赤的。这队冒险者有9个人,是标准的冒险队伍配置,战士,游侠,射手,魔法师,牧师,盗贼应有尽有,也就是每样就那么一两个。他们刚刚从魔域森林冒险归来,正在这里用冒险收获换取一些装备。
让罗格眼睛放光的是一袋足足有两斤重的魔法白银,还有一些更为稀有的金属和宝石,比如一块矿石,深黑中带着点点闪耀的金星,罗格一眼就认出这是块高品位的星辰金的原矿。这种金子不同于普通的黄金,而是与天上的星辰之力有神秘的对应,极为罕见,是制造与空间魔法相关的法器必不可少的原料。至于魔兽们的晶核,皮毛,虽然也很珍贵,就远不如这些金属了。队伍中女魔法师配带的一片火红的鸟羽引起了罗格的注意,凭着精神力感应,罗格发现这片羽毛有着极为晦涩但灵动的火魔法波动。
冒险者们看中了一副极为精美(战神之锤所有产品的共同特点)的魔弓,装饰着由白金丝和紫金丝缠绕成的蔷薇花枝,与此弓相配的是三支淡绿色的破魔箭,两只纯以魔银铸就的白色飞龙盘在箭上,四只翅膀展开就成了箭的尾羽。年轻的女射手两眼发着光,紧紧的抱着这副弓箭,死也不肯放手。
女魔法师则被一只魔力增幅手镯迷住了。在矮人、费斯的高超技艺,佛朗哥的艺术品味,以及伦斯和罗格对人心阴暗面的深入把握下,这只手镯极为巧夺天工的把天空之石与魔法白银融为一体。整只手镯是全透明的深蓝,在魔力的作用下点点的星光时隐时现。带上这只手镯,就如同把夜空佩在了身上。女魔法师的双眸变得如夜空一样的深邃。当然简单的镶嵌技艺其实也能达到同样的魔力增幅效果。
陷入购物yu望中的女人们都再无道理好讲。好在这些冒险者们实力虽然不错,可是识货上却不怎么样。罗格大汗滚滚,肥肉颤抖(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罗格所有的肥肉都可以随心意抖动),一副极为肉痛的模样,一点点的把价杀下去。再加了二幅半身甲,四把长剑,和三十支穿甲箭之后,这笔交易终于完成了,那根红羽毛也成了罗格的战利品。
平心而论,罗格所卖的都是精品,也值那个价钱。最主要赚钱的地方在于低价收购冒险者们的战利品。比如这次仅那块星辰金矿就是无价之宝,远不是十几万金币可以衡量得了的。那袋魔法白银就值个一万金币,至于魔兽,也不只一万金币。何况还有其它不知名的金属和那个莫名其妙的红羽毛。直觉告诉罗格,越是弄不明白的东西,往往就越值钱。
罗格终于明白了什么叫“马不吃夜草不肥”。
好容易送走这批冤大头们,又有几个人信步走进贵宾室,伦斯点头哈腰的跟进来。
罗格刚堆起职业笑容,准备打招呼,为首的一人脱去了罩头的长袍,一头金发跳跃出来,照亮了整个房间,笑容如雨后初睛的太阳般灿烂,光芒甚至刺痛了罗格的双眼。
他伸出了一只手,说道:
“很高兴又能见面,我是奥菲罗克。冯。威廉。”
岑溥则休长假,被妹妹拉去开在大学城的奶茶店充壮丁。 充壮丁的第一天,奶茶店里来了个金发蓝眼的高个混血大帅哥。 帅哥冷着一张脸,点了杯奶茶,在奶茶店里一坐就是一天。 那之后岑溥则充壮丁的每一天,帅哥都早上准时来,晚上准时走。 起初岑溥则以为他是拿奶茶店当自习室,可渐渐的,他发现,这哥们,好像总偷看他。 在偷看了足足有半个月后,一个夜晚,每天都准点离开的人走到点餐台前。 顶着帅得惨绝人寰一张脸,挂着冷酷无比的表情,问岑溥则:“你……你有交往对象吗?” 声音在抖,说话还结巴。 岑溥则觉得这小孩挺有趣,于是逗他:“有。” 谁曾想上一秒还冷酷无比的人,眼眶一红,当场跑了。 那之后,不来了。 不来就不来了吧,结果没几天,岑溥则发现,这小孩不是不来了,是从店内偷看改店外偷看了。 被发现就跑,窜得像是要去参加市里马拉松。 岑溥则观察了他几天,挑了个良辰吉日,把人逮了。 见这小孩被逮住了还想跑,他直接开口:“没交往对象。” 小孩安分了,红着一双眼看他。 岑溥则跟猫逮耗子似的提溜他:“原本下一句打算说什么,给你个机会说。” 帅得惨绝人寰的混血大帅哥结结巴巴、吭吭哧哧,唰地两行泪就往下挂:“那你……那你愿意和我交往吗?” 岑溥则被他逗乐了。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让他住手别打了。 不过,这小孩有病是怪有病,但嘛,还挺可爱的。 于是岑溥则岑溥则看着他那张赏心悦目的大帅脸应:“可以,谈吧。” 非常确信自己是1结果人生滑铁卢的大帅哥受(25岁) 很能哭脑子大概多多少少真有点病的混血美人攻(18岁) 中短篇年下双初恋,轻松沙雕小甜饼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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